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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入境 | 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08-07-04 10:45:05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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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签证种类(在坦驻华使馆办理): a.普通签证:一次入境,也可在入境口岸(如机场、港口等)办理: b.商务签证:发给投资者; c.多次入境签证:需由坦方联络人提交申请; d.过境签证:停留期最长14天。 2、申请材料: a.往返机票 b.经济状况证明 c.多次入境签证需由坦方联络人提交中请 d.过境签证需提供过境机票和目的地国家签证 e.口岸签证必须出示返程机票 二、入境须知 进入坦桑尼亚必须持有效护照、有效签证或居留证,同时出示返程机票(过境需目的地机票)并提供经济状况证明。 三、海关规定 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必申报:望远镜、照相机、胶卷、一升酒精饮料、200支香烟、50支雪茄、250克烟草以及250毫升香水。 录像摄影器材、收音机、录音机、乐器需出示海关凭证,以证明日后将带出关。 其他需申报的物品,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,以便申报物品价格。 禁止进口的物品:毒品、白磷火柴、枪支。 控制进口的物品(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):动物(包括蛋)、动物捕捉器、武器弹药、爆炸物。 出关者禁止携带象牙、犀牛角等物品。海关查堵严密,如查出,将予以重罚重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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